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知识 » 正文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能否选择按照半年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我来答
     分享 
时间:2020-07-03
答案

《国家总局上海市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总局上海市局公告2020年第3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考虑纳税人现有办税习惯,为便捷纳税人纳税申报,其中第二条关于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仍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一共有 0条答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