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着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不管是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还是为了扩大区域和品牌的影响力,往往都会在选择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那同样作为总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两种组织形式有什么区别吗?在上海注册分公司和成立公司办事处,哪种形式会更好一点呢?
首先要想区分两者的不同,需要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分析。接下来小编就主要从三个角度带您了解两者的区别,希望能为您分支组织机构的搭建提供有效的帮助。
1、功能不同
分公司和公司的性质是一样的,是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和权限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单独的个体和其他组织机构开展业务,可单独销售产品、签订合同、收取款项等。而成立办事处是总公司设在外地的一个联络地点,是为了方便总公司的经营活动,可以起到协助总公司的目的。但总体来说,办事处不具备单独经营、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的功能。
注册分公司
2、不同
分公司在成立时是需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的,由于是正规合法的组织形式,其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而相应的分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肯定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缴纳。缴纳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当地局缴纳税款。比如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设立在杭州的话,分公司也可以在杭州本地缴纳税款。二是在总公司缴纳税款,但这种需要跨省报税,操作起来相对比较麻烦。与注册分公司相比,有些企业为了嫌麻烦也会选择在外地开办事处这样的形式。但由于办事处无法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是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样的流程的。开办办事处的好处在于管理比较简单。
3、建账不同
还是我们上边提到的,由于分公司是可以跟母公司一样独立经营的。这也使分公司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并且有单独的人事部门和财务部。单独给公司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分公司员工的福利依靠其经营所得。而办事处的公司经营内容、利润所得、员工待遇等等都是由总公司负责的。因此注册分公司和成立办事处,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以上便是注册分公司和成立办事处两者的区别所在,成立哪种组织结构要根据总公司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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