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三减半”政策,主要针对的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主要有以下领域:
一、鼓励外商投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
二、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三、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四、鼓励外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工业,实现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
五、鼓励外商投资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和市政工程;
六、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
七、鼓励外商投资产品全部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外商投资者注册公司需准备的注册材料如下:
1、设立申请书(签字);
2、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3、投资方为公司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说明资料明;
4、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5、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6、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说明资料号码,任期,签字);
7、董事会成员说明资料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8、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9、工商局《公司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11、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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