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浦东新区开发开放30周年,值此,随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发布会的进行,浦东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再升级。
4月23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浦东优商环境“新十条”措施,其中的若干条举措对食品经营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的企业以及创业者直接提供了更高创业和经营便利。下面,便来划重点了解一下吧。
浦东市场监管局优商“新十条”举措:
1. 降低创新创业企业的住所登记门槛
2. 拓展“互联网+”注册登记
3. 试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制
4. 扩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二经营场所试点范围
5. 构建“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联动监管闭环
6. 扩大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清单
7. 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8. 探索“区域一体化”、“企业个性化”新经济服务机制
9. 打造“徐敏创新服务工作室”专业服务品牌
10. 建立与工商联等行业组织协作机制
从“审批”到“备案”,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减证”+“提速”。
预包装食品销售是商业零售领域常见的一种经营业态,实践中,创业者如果想开一家街头巷尾常见的“小超市”、“便利店”,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改革后,自贸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的,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并提出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含“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方面无需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了“减证”,同时在监管环节,这些企业仍作为食品经营企业纳入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 另一方面取得经营资质时间从改革前的6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实现了6倍“提速”。此项新政策前期已开始试点,已有200多家企业受益。
从“保税区”到“自贸区”,“一证两址”政策为医疗器械企业发展增活力。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二经营场所,是指同一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原发证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在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上载明的第二个经营场所,与原经营场所相互依存。此前,浦东市场监管局在国家局、市局支持下,在保税区先行先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二经营场所试点,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给医疗器械贸易带来了便利,目前已有70余家保税区企业获得试点“红利”。此次“新十条”中,进一步将试点范围从保税区扩大到整个自贸区,既有利于打造自贸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为自贸区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注入动能;也有利于进一步积累试点经验,为优化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激发行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让创业者依托“工位”放飞梦想
“场地”一直以来都是创业者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既要符合准入要求、又要考虑成本、适应企业需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倍受创新创业者青睐。为此,浦东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在部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试点“工位登记”,即在一个房间内可布置多张办公桌,按座位设置一个个“工位”,新起步的创业者可以通过租借这些“工位”来注册企业,进一步降低企业初创成本。试点政策推出后,受到了孵化器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普遍欢迎,不少企业在大调研走访中提出,希望进一步拓展“工位登记”的覆盖面。浦东市场监管局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在此次“新十条”措施中,将“工位登记”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经认定的全部167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助力更多创业者“轻装上阵”,让广大创业者在“工位”上放飞自己的创业梦想。
此外,“新十条”中还包含拓展“互联网+”注册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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