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纳税人如何开具17%、16%、11%、10%税率的红字发票?
答: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发票的,应向主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问题2: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税率发票的,申请临时开票权限,需要将哪些资料留存备查?
答: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文件依据:《国家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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