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进入2020年5月下旬,相信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进入收尾倒计时阶段!在开展过去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过程中,清楚通晓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必不可少。那么,作为公司会计或老板的你,2019年度出台的所有企业所得税政策都知道吗?狂人岛小编便借助中国报的相关报道,借花献佛,下面便从税前扣除政策、优惠政策、综合性政策、“放管服”政策四个方面,为大家逐一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综合性政策汇总
1.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总局公告2019 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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