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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普惠小微贷款可进一步延期还本付息

发布时间:2020-06-05 7:17:05    作者:Dido    浏览次数: 1,963

本月初,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进一步对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以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

根据该通知,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将按照“应延尽延”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金、应付利息如何支付?延期支付的最长期限是何时?这些问题也在通知中给与了具体解答。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企业提交延期还本申请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企业提交延期还本申请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如果此前已按照《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还可以享受本通知中的延期还本付息吗?是的,小微企业仍可根据本通知规定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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