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浙江省网商协会主办的“直播电商行业治理论坛”在杭州举行。电商及直播平台代表以及20余家网红经济运作机构代表共聚一堂共商行业治理。论坛通过线上直播和线下论坛的形式举行,并发布了我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团体标准《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直播电商正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新风向。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全年预计可达万亿级的市场规模。浙江作为互联网经济的发祥地,已经成为直播电商的主要集聚地,推动行业治理和合规成为行业共识。
《规范》主要从平台、主播、商家、消费四个维度提出了规范标准。
《规范》从推动直播电商生态圈和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针对直播电商的不同参与角色,分别确立了从主体资格、亮证亮照、商家和主播入驻审核、规则建立到直播监控、违规处置、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全流程的规范体系。
《规范》分别针对直播平台、入驻商家、主播和网红经济运作机构提出了建议。建议如下:
此外,《规范》倡议行业各经营主体加强协同协作,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建设、对标治理水平,联合惩治严重违法违规商家和主播,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论坛活动中,阿里巴巴、淘宝直播、谦寻、贝贝、抖音、快手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围绕平台治理实践、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主题作了交流分享。
据悉,上述规范标准预计于7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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