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出台后,近日多部门又连续发布公告和通知,为个人、消费者和企业发出优惠政策“红包”,支持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发展。
首先是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总局发布公告,加大离岛免税政策力度,具体表现为:自2020年7月1日起,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等。这对于想去海南买买买的消费者和个人来说,无疑是一项福音。
此外,财政部、总局于6月30日还发布了两项关于海南自贸港优惠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是面向企业和就业者的。
一是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为4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公司下面,我们便来仔细看看去海南自贸港开办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吧:国家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里划重点,注意政策中的“实质性运营”,这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同时,如果您是高端人才,或是海南自贸港急需的人才,那么可以享受个税优惠。国家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项政策也是今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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