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开具还是收受发票,大家在平时工作中接触和使用频率都很高。但关于发票的使用大家还存在很多错误认知。关于以下三种错误认知是大家经常犯的,接下来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自行开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去机关代开
真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国家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五条及第六条
二、发票只有纸质发票版本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疑问:不管是网上购物,或实体店买东西,商家只给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那电子发票是有效发票吗?
真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政策依据:《国家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三、目前发票丢失要登报。
真相:《国家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总局令第48号)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等资料版权归版权人所有。网站内容仅为传播信息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网站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