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客户做中,有些客户会问道关于企业所得税应如何清算报备的问题,接下来对问题进行解答,并罗列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问:我们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要不要做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哪些工作?
答: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符合特殊性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无需进行清算。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机关备案。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机关参加清算。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在网上清算报备流程,可登录上海市电子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但前提有二:一是纳税人状态为“正常”,二是企业当前存在有效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
操作流程
1.【电子局】——【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 【状态信息报告】——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2.进入办理界面,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3.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可选择暂存信息,也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可点击“下一步”。完成声明后可提交。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4.成功提交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申请。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5.如果您想取消清算报备,也可直接在电子局完成。办理路径为【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下方“作废”按钮即可。但前提是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和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温馨提示:
1.如需进行清算申报,“清算结束日”为必填项。如您暂时无法确定“清算结束日”,可暂不填写。待确定后,请再次提交清算报备申请,该模块支持重复提交。
2.如需作废已有清算报备,可点击“作废”按钮。作废后,纳税人状态将变为“正常”,且不可进行清算申报。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上海
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等资料版权归版权人所有。网站内容仅为传播信息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网站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