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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13 6:03:20    作者:Dido    浏览次数: 1,895

注册商标的拥有权不是无限期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如果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仍想继续使用该怎么办?很简单,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即可。如果商标期满未办理续展,那么注册商标将被注销。什么是商标续展?什么时候提交申请?该如何申请?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今天,我们便围绕注册商标续展这一主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1.什么时候申请注册商标续展?

答:注册商标所有人最好在商标期满前的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但如果因为不了解相关政策要求或其他原因,未能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按照《商标法》等相关规定,还可以在商标期满后的6个月(即宽展期)内尽快申请办理。宽展期内申请办理,会产生一定的延迟费。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仍是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哪些办理途径?

答:1)网上电子申请;2)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柜台办理。

3.续展注册商标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提交申请书件;2)缴费(商标规费;如由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还可能产生代理服务费)。

4.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电子申请除外。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4)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不予注册复审、不予注册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申请办理退还。

5.续展注册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申请人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3.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

4.续展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5.续展申请在商标局核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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